各有關企業:
根據第一、二、四批國家集采藥品接續第二年協議期中選產品價格聯動及增補候選藥品有關工作安排,將組織有關企業(申報主體)開展產品報價、供應清單確認和配送商選擇工作,具體內容通知如下:
一、操作時間及方式
2024年2月8日10時至20日17時,申報主體登錄北京市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選擇“藥品招標管理”進入“第一二四批接續報價”和“供應清單及配送商維護”進行操作。
(一)產品前置標識為“價格聯動”和“增補候選”的產品。申報主體應在“第一二四批接續報價”完成報價提交操作,并在“供應清單及配送商維護”完成供應清單確認和配送商選擇兩項操作。
(二)產品前置標識為“未聯動”的產品。申報主體無需進行報價操作,僅需在“供應清單及配送商維護”完成供應清單確認和配送商選擇操作即可。
二、操作程序
(一)報價程序
申報主體選擇“第一二四批接續報價”進行報價操作,該界面僅需申報產品代表品價格,多規格包裝產品的其他規格包裝價格依據代表品“報價/限價”比例進行折算。報價“保存”并“提交”后,申報價格不高于報價上限的“增補候選”品種獲得入圍資格,申報價格不高于報價上限的“價格聯動”產品將更新中選價格。
(二)供應清單及配送商維護程序
申報主體選擇“帶量采購-供應清單及配送商維護”,進行產品供應清單確認和配送商選擇操作。
1.供應清單確認
申報主體在產品列表中選擇產品加入供應清單,對于多規格包裝的產品申報主體應根據藥品實際供應情況選擇具體包裝規格加入供應清單,并對其進行產供排序,即申報主體根據產品供應情況,將供應清單內的規格包裝由主至次自上而下進行排序。
2.配送商選擇
對于加入供應清單藥品均應完成選擇配送商操作,申報主體所選擇的配送企業應為“合同管理”中已完成配送協議簽訂的配送企業,若未及時完成協議簽訂的配送企業可先選擇填報,后續及時進行補簽。若申報主體日后需要增加或解除配送企業,可以在招采子系統中進行日常維護。中選及入圍產品的產供排序和配送商信息將提供給醫療機構作為后續遴選、報量、網上采購的重要參考。具體操作參見《國家集采藥品接續報價、供應清單確認及配送商選擇操作手冊》(見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對于“價格聯動”和“增補候選”產品,本次申報價格提交后不可撤回,請申報主體確認無誤后,再行提交。
(二)申報主體在填報時應維護“供應保障聯系人”相關信息,用來響應醫療機構采購需求,并確保所選擇的配送企業應能夠及時、充足的供應我市醫療機構。
(三)中選企業確認供應的藥品包裝規格及產供排序會在供應清單中列出,中選企業應在第二協議期內保障清單內藥品的供應,期間不得停供,因供應問題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將納入招采信用評價失信行為等措施予以處理。
政策咨詢:010-55528868
系統操作:010-63359338、010-63359686、010-63350020
北京市醫藥集中采購服務中心
2024年2月7日